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从07年7月1日实行新业务报备系统以来,得到各所的通力合作,使报备系统能正常顺利地运作,为了更好地保护系统的数据库,现就该系统的一些操作补充规定如下:
1、 操作人员与操作密匙
事务所报备系统操作人员要对操作密匙的保管和使用负责,每个操作人员配备相应的密匙已在系统中设定,不能随便更改,确实需要更改的必须做好交接手续,把密匙和操作密码交接给新操作人员,并由事务所出具书面申请,报注协备案后,由注协系统管理员进行修改;操作密匙遗失或损坏,由事务所书面写明原因,向注协申请补发。
2、 业务报告的作废(修改)
报备系统规定在两个月内,事务所操作人员可以根据需要作废
(修改)已报备的业务报告,但必须输入作废(修改)报告的原因并保留原作废报告的报备封面以作为备查资料;对于超出作废(修改)时间需要作废(修改)的报告,必须提交由事务所填写的作废(修改)报告申请(下载:事务所作废(修改)业务报备申请)及原作废报告的报备封面报注协批准,由注协系统管理员进行作废(修改)。
3、 初始化数据的变更
报备系统的所有初始化数据(包括:增减注师、变更事务所资料
等)都不允许操作人员进行变更操作,凡是需要变更初始化数据的事务所都必须提交书面申请,报注协审核批准,由注协系统管理员进行变更。
以上操作补充规定从2008年1月2日开始实行,请各所认真按照规定做好业务报备工作,在实行过程中有疑问可与注协联系,电话:83282282。
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00八年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