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工智能共享平台建设,充实智能审计工具箱和行业案例库应用储备,全面掌握行业人工智能应用场景需求,深入挖掘行业内成熟可靠、轻量实用的应用成果,促进优质资源在全行业共建共享,经研究,省注协决定面向全省行业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成果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征集对象
全省各会计师事务所及全体从业人员。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将日常工作中积累的小工具、小程序、文档插件等轻量化应用成果积极申报、参与共享。
(二)征集内容及分类
1.审计应用工具(以下简称“工具”)。按应用方向分为六类,每个工具限报一类:
(1)审计作业类。服务于审计作业全流程各环节的智能化工具,如电子函证、智能取数、审计底稿辅助编制、风险评估与舞弊预警、报告生成与合规核查、合同智能审阅、执业质量检查辅助、数据安全合规检查等。
(2)会计服务类。服务于事务所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等业务的工具,如凭证识别、自动记账、报表生成、银行对账、费用报销审核等。
(3)数据处理类。提升数据采集、整理与分析效率的工具,如智能文档识别、银行流水核对、财务数据清洗比对、数据分析可视化等。
(4)知识服务类。基于人工智能的知识检索与问答工具,如法规准则智能检索、行业专业知识库、实务疑难智能问答助手等。
(5)内部管理类。提升事务所内部管理效能的数字化工具,如项目管理、质量控制、人事与培训管理、协同办公等。
(6)通用效率类。从业人员日常高频使用的通用效率工具,如智能办公助手、智能翻译、会议纪要生成、任务与工作日志管理等。
2.数智化应用案例。事务所及从业人员在审计作业、内部管理、客户服务等方面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数智化技术,取得显著成效、具有示范推广价值的典型实践。案例材料应包括应用背景、主要做法、实际成效及可复制推广的经验。
3.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立足审计执业和事务所管理中的痛点、堵点和高频业务环节,提出行业共享平台优先开发建设的应用场景和功能需求建议。结合行业共享平台建设规划,当前重点关注以下方向:一是函证处理、报告核查、底稿编制、合同审阅等高频执业环节的智能化应用,包括资料解析、疑点筛查、初稿自动生成等功能设想;二是企业年报审计、国企专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常见业务类型的标准化流程智能化改造需求;三是其他有助于提升审计质量、执业效率和事务所管理效能的智能应用设想。场景申报不要求形成成熟产品,提出构想或需求即可,经筛选后作为平台功能规划的需求储备。
二、征集条件与申报方式
(一)征集条件
1.真实有效。审计工具经实际应用检验,能够切实解决审计作业或事务所管理中的具体问题;应用案例真实可信、成效可查证;应用场景紧扣行业共性需求,具有普遍推广价值。
2.申报工具还应当轻量易用、权属清晰、安全合规:操作简便、部署轻量,中小事务所经简单培训即可上手使用;申报方对工具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授权,不存在权属争议和侵权风险;不涉及窃取用户数据和商业秘密,涉及数据处理的须有明确的数据安全保障说明。
3.申报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客户敏感信息,涉及具体审计项目的应当作脱敏处理。
(二)共享使用方式
申报工具时,应明确成果向行业开放共享的方式,并在下列方式中据实勾选:
1.长期开放:全部功能长期开放供全行业使用,支持行业共建共享。
2.限期开放:自上架之日起一定期限内(如一年、三年)开放供全行业使用,期满后的使用事宜由开发方与使用方另行约定。
3.部分开放:基础功能开放供全行业使用,增值功能及配套服务事宜由使用方与开发方协商确定。
(三)申报材料
申报方应如实填写《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工智能应用成果申报表》(附件),完整填报功能简介、应用场景、软件模式(本地安装版、SaaS在线服务、插件等)、运行环境、数据安全情况、共享使用方式等信息,并附演示录屏或操作说明文档;申报应用案例的,应提交案例说明材料(含应用背景、主要做法、实际成效);申报应用场景的,应简要说明业务环节、拟解决的问题和期望实现的功能。
(四)报送渠道及时间
1.直接申报:申报方将申报表及有关材料发送至省注协研究发展部邮箱(联系方式见本通知第五部分)。
2.统一报送:各市注协对前期竞赛、走访调研等工作中已掌握的工具、案例,经征得开发方同意后,统一汇总报送省注协。
3.征集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
三、遴选程序与成果运用
(一)推选程序
省注协将依托行业数字化委员会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综合评议,重点考察成果的实用性、成熟度、安全性和行业推广价值,必要时可要求申报方进行现场演示。
(二)成果运用
1.审计应用工具:协会官网和会员服务平台设置线上“智能审计工具箱”,将通过评审的工具统一上架。本地安装类工具提供下载服务,SaaS类、在线类工具提供访问链接,供全行业从业人员按申报承诺的开放方式使用。行业享有的是工具使用权,工具知识产权仍归开发方所有,展示推广中标注开发单位及开发者名称。
2.数智化应用案例:经评审的案例统一纳入行业案例库,通过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推介,并择优推荐参加中注协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案例评选、经验交流。
3.人工智能应用场景:经梳理汇总的应用场景,作为行业人工智能共享平台功能规划和应用场景开发的直接需求依据,优秀场景创意择优纳入平台建设方案。
四、激励措施
入选成果的开发单位和个人可享受以下激励措施:
(一)宣传推介
省注协将在协会官网、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对入选成果进行展示推介;优秀成果优先纳入行业案例库,作为行业数智化应用典型案例宣传推广。
(二)评优表彰
入选成果的开发单位和个人,可按照《促进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措施》有关规定申请相应奖励。
(三)优先试用
可优先试用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工智能共享平台后续上线的各项新功能、新服务,并优先纳入平台试点应用范围、参与功能共创。
(四)资源支持
行业人工智能共享平台上线后,按规定享受算力积分兑换等资源支持。
(五)人才发展
开发者优先纳入行业数字化人才库,优先推荐参加行业数字化人才培养项目、行业课题研究工作。
(六)经验分享
可优先受邀担任行业培训讲师、参加行业数智化交流展示活动,经评审通过的成果,可按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五、组织实施
(一)各市注协应积极发动本地事务所和从业人员参与申报;对辖区内已有成果基础的,应主动对接开发方,经其同意后统一报送省注协。
(二)省注协将依托行业数字化委员会等专业力量,根据征集情况有序组织入选成果的平台接入、推广培训与试点应用,推动优秀成果尽早在全行业落地见效。联系电话:020-83063568;020-83063732,邮箱:gdicpa@foxmail.com。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人工智能应用成果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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