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⑵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财会[2001]1053号---《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及当年考试报名简章。
2、考试科目及成绩:
《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五门课程。
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分数线为60分。考生在连续五年内取得五科成绩合格,可取得全科合格证书。
3、报考条件:
⑴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
⑵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指审计、统计、经济法)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免予部分科目的考试。
4、申报材料:
⑴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⑵考生学历证明或中级以上会计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⑶考生近期大一寸(黑白)免冠照片2张;
⑷填写考试报名表一份。
持有上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IC卡者,只需提交大一寸黑白照片2张并填写一份报名表即可。
5、办理程序:
⑴每年3月份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当地市考办交验上述资料,并现场填写报名表一份;
⑵市考办工作人员审核资料合格后,将考生报名信息输入电脑,打印出考生档案管理表交考生本人现场核对;
⑶考生核对无误后,按规定标准向市考办交纳考务费及教材预订费并领取IC卡。
⑷市考办将有关报考资料报省考办汇总报全国考办。市考办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各考生领取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