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为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维护住宅小区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现面向佛山市内具有审计专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组建南海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审计资源库,参与南海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条件
(一)具有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供应商资格;
(二)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成立时间在三年以上;
(三)熟悉并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执业受到行业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行业管理机构行业处分等不良信用记录;
(四)愿意参与南海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审计工作。
二、其他事项
(一)具备能胜任审计业务的执业人员;
(二)接受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独立完成审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再委托给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并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委托单位出具审计报告,对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法律责任;
(三)会计师事务所因过失或故意提供不实或内容虚假的审计报告,造成相应后果的,应承担相应和连带的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四)会计师事务所应对在执行业务中知悉的档案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公开和另行使用本次审计工作相关事项及成果。
三、申请方式和程序
(一)申请
1.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南海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审计资源库申请表》(可编辑Word版及加盖公章pdf扫描版);
(2)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原件扫描件(pdf格式)。
各单位需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的申请材料失实,将取消入库资格。
2.申请方式
网络申请,将申请所需材料依次编号排序后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南海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审计资源库+联系人+联系方式”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zjwyglk@nanhai.gov.cn。
(二)公示
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负责收集汇总申请材料,并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确定初步入选名单。初步入选名单将在南海区人民政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并处理完成投诉的,将在南海区人民政府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网站公示正式入库名单。
五、有关要求
(一)申请时间自2021年12月20日至2022年1月14日。申请所需材料请于2022年1月14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zjwyglk@nanhai.gov.cn。
(二)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0757-86323849(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附件:南海区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审计资源库申请表.doc
佛山市南海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利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