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粤注协〔2007〕91号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宣传贯彻《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财政部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大赛第一赛程已经启动,为进一步做好第一赛程工作,根据财政部和广东省财政厅指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和参与第三届全国会计大赛,是确保学习好、贯彻好企业会计准则、普及会计知识的重要举措,是广大会计审计工作者和管理者更新知识的难得机会,有利于大家提高业务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经济社会服务。各市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应提高对组织和参与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参与大赛,赛出成绩、赛出风格,展现广东注册会计师的风采,为行业争光、为广东争光。
二、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督促本所注册会计师、其他从业人员积极参加第一赛程的竞赛,确保本所注册会计师100%参与网上答题、其他从业人员95%以上参与网上答题。
三、第一赛程竞赛采用网上答题的方式,答题时间为2007年8月1日至9月20日,试题刊登在以下网站: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网站(http://www.casc.gov.cn)、会计行业管理网站(http://www.acc.gov.cn)、中国会计学会网站(http://www.asc.net.cn)、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网站(http://www.kjzgks.com)、广东省财政厅网站(http://www.gdczt.gov.cn)、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gdicpa.org.cn)。
四、凡参加第一赛程成绩合格的注册会计师,省注协可确认其10个继续教育学时。对获得财政部和省财政厅奖励的我省注册会计师、其他从业人员,省注协将进行表彰、奖励。
五、请各市注协在大赛过程中,做好协调、服务工作,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宣传力度,督促事务所落实有关人员参与第一赛程大赛的工作,让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其他从业人员知晓举办大赛的具体安排并积极参赛;同时,请各市注协为参赛人员创造条件,为不具备网上答题条件的事务所提供帮助,由参赛人员先在答题卡上作答,然后统一由事务所交市注协,由市注协帮助在网上录入。
二OO七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