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广东省审计厅新近发布的《广东省200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表示,在对省人大通过的广东省本级预算的执行情况、11个省直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7项专项资金和两项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时,查出违规金额3.97亿元,损失浪费金额240万元,应上缴财政金额2.62亿元,应归还原渠道资金7975万元。在报告中,22个省直部门及其下属单位因资金“违规问题”被“点名”。据了解,涉及“违规问题”的部门单位目前正在进行整改,截至6月底,各部门单位通过整改已经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8项,上缴财政金额3316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1127万元,调账处理金额7319万元,合计1.18亿元。
审计部门审计检查了20个省属单位和审计全省地税系统税收征管情况,以及延伸10个县(市、区)财政局,发现在财税管理方面仍存在收支反映不实、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此次还审计了11个省直部门,同时延伸审计57个下属单位,占这些部门136个下属预算单位的41.91%。2006年,这11个部门共收到财政拨款19.63亿元,占当年总收入31.8亿元的61.73%。这次审计检查资金总额94.91亿元(含延伸以往年度金额),其中部门本级11.02亿元,下属单位83.89亿元。在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时发现,共计有4446万元救灾资金被套取挤占滞拨;逾2000万元“村路”资金被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