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会协[2007]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了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宣传新会计审计准则,普及会计知识,扩大会计工作的社会影响,财政部决定于2007年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根据《财政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财会[2007]3号)(见附件1)精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将在行业选拔的基础上,选送3-5个行业代表队参加第二赛程的比赛。为了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参赛代表队的组织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方注协抓紧做好组队参赛工作,每个省级注协组织一支代表队;2007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20名的事务所,可以以事务所名义组队参加。每个代表队由1名领队、3名正式参赛选手和1名预备选手组成。
省级注协代表队的选手可以从协会会员(含非执业会员)、事务所从业人员和协会工作人员中产生;事务所代表队的选手应为在本事务所工作的从业人员。
二、请各地方注协于2007年8月25日前将组建完成的省级代表队成员名单,以及本地区拟以事务所名义组队参赛的事务所代表队成员名单,上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公室。
三、请各地方注协在积极做好组队参赛的同时,认真组织行业广大从业人员参加大赛第一赛程,进行网上答题。网上答题可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www.cicpa.org.cn)。
四、为了便于广大财会人员和行业从业人员了解和掌握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有关内容,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编写了《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讲座》和《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法规汇编》。各地方注协可根据组织参赛的情况,组织好相关学习辅导资料的征订工作,具体征订办法见附件2。
五、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初步定于2007年10月举行注册会计师行业代表队的全国选拔赛,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中注协联系人:马圆,电话:(010)68721166-5209,传真:(010)68720126。
附件:
1.财政部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的通知 Size:[30719]
2.关于组织征订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辅导资料的通知 Size:[32767]
3.关于第三届全国会计知识大赛第一赛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Size:[35327]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00七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