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企业的委托,现就以下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 |
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佛山市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集团)2016年度经济责任审计
GZ2017(SZ)YZ0142 |
二. 选聘方式 |
现场摇珠选聘 |
三. 项目性质 |
属于企业性资金 (非政府采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市国资委审定的采购方式确定专业中介机构,为委托人提供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审计服务。 |
四. 项目适用规范标准 |
采购过程的一切行为规范、执行标准及仲裁依据均按照《佛山市国资委公开选聘社会中介机构开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审计等相关业务暂行办法》及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准。 |
五.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是佛山市国资委供应商库的成员; |
2、参与摇珠会计师事务所要求:在职注册会计师10名或以上(以2017年9月缴纳社保或公积金证明名单为准),需提供在职注册会计师证盖章复印件及相对应的注册会计师2017年9月缴纳的社保或公积金证明文件盖章复印件; |
3、自2014年1月1日起至今有1例或以上从事佛山市属国企(三级或以上企业)经责审计经验(以正式报告书为准),需提供该审计项目正式报告书盖章复印件。 |
注:
如资格条件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业绩、执业人员数量、年收入等其他条件时,供应商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应的有效证明材料,经委托人初审合格后方可参与项目选聘。 |
六. 根据本项目适用的规范标准,不适合参与本项目的中介机构名单 |
1、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佛山分所 2、广东德正会计师事务所 3、佛山大诚会计师事务所 |
注:
承担企业整体资产评估的中介机构,应该在同一财务年内未向同一企业提供审计业务服务。
同一财务年度内,同一企业的年度财务审计、法人离任审计应由不同的中介机构承担,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承担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的中介机构应该在前三年内未承担同一企业的年度财务审计业务。 |
七. 选聘方法 |
按照参与摇珠单位法人代表或被授权人在摇珠会议当天签到的先后顺序,把1至N号球,从小到大依次分配给每一个参与单位一个摇珠号。再将1至N号球放入摇珠机中,由工作人员进行两次摇珠,第一次摇珠确定中选中介机构的号码,第二次摇珠确定备选中介机构的号码。两次摇珠完成以后,确认中选中介机构是否愿意接受本次中选资格,如中选中介放弃,则由备选中介机构承接,如备选中介亦放弃中选业务则由工作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进行第二轮摇珠确定中选、备选中介机构。 |
八. 项目内容 |
项目分类 |
经济责任审计 |
项目目的 |
界定公司班子成员经济责任,用于发放风险保证金/任期激励 |
基准日或项目时段 |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资产结构 |
/ |
资产总额 |
2016年底:218亿 |
负债情况 |
2016年底:158亿 |
地域分布 |
佛山 |
所处行业 |
/ |
业务类型 |
经济责任审计 |
项目报价 |
80000.00元 |
其 它 |
1、经企业核对和市国资委审核后出具正式报告,2017年11月30日前出具初稿,2017年12月30日前出具正式报告。
2、要求2名或以上实际参与本项目注册会计师,并需具有5年以上注册会计师工作经验; 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必须全程参与现场审计。
3、出具一份对铁投公司班子成员的经责审计报告。审计范围为整个集团(详见铁投公司及下属企业情况表)。出具一份整体报告,一式10份。审计内容参照粤国资审计[2014]16号文件执行。 |
服务要求 |
中选单位需提供满足本次服务要求的必要条件及费用,包括:前期准备、所有工作人员的工勤费用(包括工资、福利、交通、食宿、通讯、常驻现场的费用等)、调研、全额含税发票及业务约定书实施过程中的可预见及不可预见费用等。 |
验收标准 |
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审计报告书须经委托单位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核准通过方为最终验收。 |
九. 付款方式 |
委托单位在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交的正式报告书审核通过,并经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核准后,按业务约定书约定的金额在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 |
十. 报名申请要求 |
1、 报名申请的企业必须是佛山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库的成员 |
2、 在指定的报名申请时间内,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递交《报名承诺函》(见附件) |
3、 授权代理人在报名申请时须出示第二代身份证 |
4、 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5、 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合法参保人员,同一授权代理人不能同时代表两家或以上公司参与摇珠报名申请 |
十一. 报名申请时间 |
时间:2017年10月26日 14:15-15:00(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
十二. 现场摇珠时间与地点 |
时间:2017年10月26日15:00开始(北京时间)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
十三. 澄清与修正通知 |
若本项目公布的文件有任何修改或更正通知时,均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在 “国有国有企业采购”栏上发布,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
十四. 委托单位 |
委托单位: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黄健华 电话: 88332016 |
十五. 监督管理单位 |
单位名称: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吕先生 电话:88332671 |
十六.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陈先生、蔡先生
电 话:0757-82368703 83209111 传真:0757-82368703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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