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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涉及内容 |
原文件描述 |
修正调整后描述 |
1 |
P2投标邀请函-递交响应文件 |
递交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9月6上午8:45时-9:30时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9月6日上午9:30时截止
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由供应商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 |
递交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9月7日上午8:45时-9:30时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9月7日上午9:30时截止
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方式:由供应商代表以密封包装当面递交 |
2 |
P2投标邀请函-询价评审 |
北京时间:2012年9月6日 上午9:30时开始
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北京时间:2012年9月7日 上午9:30时开始
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3 |
P4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
1.3.企业资质(二):供应商必须具有财政部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
1.3.企业资质(二):供应商必须具有财政部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 |
4 |
P27资格性文件清单第7项的文件内容要求 |
资质证名称:财政部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有效期要求:不少于递交响应文件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 |
资质证名称:财政部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
(有效期要求:不少于递交响应文件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 |
5 |
P32—1.5企业资质、资格性证明 |
三、企业资质(二):财政部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复印件1套。 |
三、企业资质(二):财政部门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复印件1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