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企业的委托,现就以下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
一. 项目名称:佛山市国有企业财务年度审计
项目编号:FSEP1205023XR-4
二. 采购方式:询价
三. 项目性质:属于企业性资金 (非政府采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市国资委审定的采购方式确定专业中介机构,为委托人提供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审计服务。
四. 项目适用规范标准:采购过程的一切行为规范、执行标准及仲裁依据均按照《佛山市国资委选聘社会中介机构从事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审计等相关业务操作规程》及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准。
五. 供应商资格条件:
分包一:佛山市电影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表及专项审计(FSEP1205023XR-401)
1.供应商或联合体双方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且已成立时间不少于三年(2009年4月1日前);
2.本项目允许不多于两家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者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主体方;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参与本次投标中,不得再以独立体名义或在其他联合体中重复出现;
3.企业资质(一):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必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业务执业证书;
4.企业资质(二):供应商或联合体投标的至少一方必须具有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5.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必须具有注册会计师6人或以上;
6.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2010年营业收入不少于300万元;
7.供应商或联合体其中一方若为分公司,须出具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8.供应商须执业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工作失误、违法违规以及违反职业道德、执业规范等的不良记录;
9.供应商或联合体任何一方在2011年度内未曾为本分包参与审计的企业提供法人离任审计业务。
分包二:佛山市公路实业发展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FSEP1205023XR-402)
10.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本项目允许不多于两家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者须提供双方签订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双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及主体方;
11.联合体的任何一方在参与本次投标中,不得再以独立体名义或在其他联合体中重复出现;
12.企业资质(一):供应商或联合体主体方必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业务执业证书;
13.企业资质(二):供应商或联合体投标的至少一方必须具有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14.供应商或联合体其中一方若为分公司,须出具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15.供应商须执业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工作失误、违法违规以及违反职业道德、执业规范等的不良记录;
16.供应商或联合体任何一方在2011年度内未曾为本项目参与审计的企业提供法人离任审计业务。
六. 评审方法:平均价优先法
七. 公告时间及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公告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05月08 日-2012年05月10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在公告期内从网站(http://www.fsgp.cn)免费自由下载。
八. 递交响应文件
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05月11 日上午8:45-9:30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 项目评审
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05月11 日上午9:30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 澄清与修正通知
若本项目公布的文件有任何修改或更正通知时,均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24小时,在(http://www.fsgp.cn)网站原公告栏和“更正公告栏”上发布,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十一. 委托人单位
分包一单位名称:佛山市电影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359674 传真:0757-83359674
分包二单位名称:佛山市公路实业发展公司
联 系 人:廖小姐 联系电话:0757-82712356 传真:0757-82712356
十二. 监督管理单位
单位名称: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 谭先生 电话:88332675 传真:88332675
十三.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先生 谢先生 服务窗口:第7号窗
电 话:0757-83209129 83209112 传真:0757-83209110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