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注协[2010]04号
关于召开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各位会员:
根据《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的规定并经市财政局同意,拟定2010年9月下旬召开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为保障本次会员代表大会和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下称大会代表)、理事的推荐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代表的产生
根据《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章程》规定,大会代表采取协商的推荐办法产生。本次会员大会规模为139名,其中,执业机构会员代表比例占85%,政府部门、非执业会员等占15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1、执业机构会员代表的产生。
执业机构会员代表由市注协根据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的执业注册会计师的人数进行分配,原则上各所按照执业注师人数的三分之一的比例产生会员代表候选人。
2、政府部门、非执业会员等代表的产生
根据附件1分配的名额由所在单位负责推荐并提交大会。其中,属非执业会员的,以会员代表身份参加会员代表大会。
二、第四届理事会理事的推荐
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25名,从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中产生。其中,来自业界代表的比例是65%,政府部门、非执业会员等代表比例是35%。(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
1、执业机构会员理事。
由市注协大会筹备组根据本市各区的事务所数量、规模及影响力等因素,经讨论后确定名额分配数。
其中:禅城区 事务所18家 分配人数6名
南海区 事务所7家 分配人数3名
顺德区 事务所12家 分配人数4名
三水区 事务所1家 分配人数1名
高明区 事务所3家 分配人数1名
2、政府部门、非执业会员等理事。
候选人采取协商的方式、由各所在单位负责推荐产生。
三、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按要求填写附件的表格于9月15日前报市注协办公室。
附件:(可直接点击下载以下表格)
1、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代表分
配表
2、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常务理
事候选人名额表
3、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
表资格审核登记表
4、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执业会员理事
候选人登记表
5、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
荐表
二0一0年九月十日
抄送: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社科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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