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返还中注协2009年会费通知》(粤注协〔2010〕13号),省注协已将需返还的会费按各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度业务收入的0.5%的10%拨付至我会账户。
与此同时,为抗震救灾,支援青海省藏族自治区玉树县同胞,我协会建议各会计师事务所将此次返还会费转作赈灾捐款之用。请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自身需要, 填写下列表格,并回复至我协会邮箱(fsicpa@163.com)。
下载:09年度会费返还/捐款调查表
咨询电话:0757-83282283
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0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