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会协[2008]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为进一步推进行业诚信建设,强化注册会计师诚实守信的执业理念,增强注册会计师职业荣誉感,指导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活动,我会制定了《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办法》。《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办法》已经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注册会计师诚信宣誓办法》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