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办法》的规定,现将2008年度有关报名事项通告如下:
一、 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一)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二)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 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点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确定并报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三、 考试科目和范围
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08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
四、 考试方式和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性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性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时间:2008年9月19日至21日。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管理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考试顺序如下:
9月19日 下午2:00—5:00 审 计
9月20日 上午9:00—11:30 税 法
下午2:00—5:30 会 计
9月21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管理
五、 报名时间、地点和方法
请各位考生在报名前认真阅读关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办法、规则、守则及本简章的有关内容(请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eep://www.cicpa.org.cn上查阅,或到报名点查阅),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同,并自觉遵守。考生在领取准考证时应同时领取《应考人员必读》,以便按规定参加考试。
(一)报名日期
佛山市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报名时间于4月15日至4月30日止(星期六、日休息)。
(二)报名办法
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报名收费按省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分科交纳报考费每科65元。
以前年度报名考试的并持有IC卡的考生,须按要求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佛山地区报名登记表》,并交一寸近期免冠黑白相片一张(贴报名表)。
首次参加报名考试的考生,须按要求填写《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并交一寸近期免冠黑白相片一张(贴报名表),同时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持第一代身份证的考生,须本人到现场报名并照相。
(三)报名地点
佛山市直、禅城区的报考人员到广东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地点设在佛山市禅城区绿景二路38号碧翠雅轩商务楼三层;南海区报考人员到南海智勤会计师事务所责任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南海桂城南海大道126号交通大厦(西侧);顺德区报考人员到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报名,报名地点设在顺德大良环市东路康湖名苑商厦南座四楼;三水区报考人员到佛山市正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地点设在三水区环城路71号2楼;高明区报考人员至佛山市立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报名,报名地点设在高明区泰和路448-8号二层。
六、 考试用书订购、发放
考试用书是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根据全国考试委员会审定的2008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大纲》,组织编写、出版考试辅导教材,中注协只委托各地方考办负责发行,佛山地区的教材由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征订发放,考生可在报名同时订购并领取。
七、成绩认定和成绩核查
(一)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二)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于全国考办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报考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
(三)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今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追溯至2004年。
(四)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可持成绩合格凭证,向注册会计师考试办公室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
(五)考试全科合格者,发全国印制的全科合格证书,可申请入会,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个人会员,完成后续教育成绩长期有效。
注师考试的相关信息考生可通过登录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www.fsicpa.org.cn查询。
附件:1《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佛山地区报名登记表》
二00八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