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师事务所的申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据《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对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 《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予以发布。
特此通告。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六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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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2月1日,中注协发布“200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前百家信息”。这是中注协首次就事务所的整体素质对外发布排名信息。信息显示,排名前百家的事务所业务收入占全国5370家事务所2005年度总收入的51%,注册会计师人数占全国注册会计师总人数69467人的19%。
2003年以来,中注协根据事务所的业务收入连续三年发布了“会计师事务所全国前百家信息”。为了更全面、更客观地向社会公众披露事务所的综合实力和整体素质,2006年中注协在总结以往发布事务所前百家信息经验的基础上,对事务所排名办法进行了改革和完善。在综合评价中,除了考虑事务所业务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等体现事务所规模方面的指标,同时特别关注事务所执业质量和专业建设等方面的情况,进一步把注册会计师完成继续教育的情况、领军人才培养的情况以及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等情况列为重要的评价因素,形成了包括事务所业务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培训完成率、领军人才后备人选人数、受到处罚和惩戒情况等因素在内的综合评价指标。
此次信息排名是根据事务所自愿申报进行的综合评价,其五大因素中,总收入反映的是事务所2005年度实现的全部业务收入;注册会计师人数是截止到2005年12月31日,事务所拥有的注册会计师人数;培训完成率是2005年度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完成规定后续教育学时的比率;领军人才后备人选数是截止2006年11月16日,事务所入选中注协行业领军人才后备人选的人数;处罚和惩戒应减分值是根据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在2003-2005年度受到行政处罚和行业惩戒的情况,所计算的应减分值。
中注协陈毓圭秘书长表示,发布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信息,是中注协推动事务所做大做强的一项重大举措。对事务所的整体素质进行综合评价,能够为社会公众和行业服务对象认识和判断事务所综合实力,提供更全面、更有价值的信息,有助于引导和促进事务所强化规模与质量并重的发展理念,全面提升执业质量和专业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