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作者:张晓泉
视野据美联社讯:8月16日,美国司法部对外宣布,IBM公司和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已同意共同支付约530万美元的罚金(其中IBM将支付约300万美元,普华永道将支付230万美元),以了结对他们的指控,指控的罪名是“为获得政府技术合同而支付不当报酬”。
司法部称,上述两家违反联邦法规的公司请求支付罚金或提供其他赔偿,用以弥补另外几家利益受损的公司。
负责民事司的司法部长助理Peter D. Keisler在一份声明中说:“回扣及行贿会破坏政府采购的程序。”
而IBM和普华永道两家的代表则声称,支付罚金并不代表承认有罪,并且坚决否认行贿指控。
本案仅仅是一项较大规模、正在进行中的联邦调查的一部分。该调查涉及惠普公司、SUN公司及埃森哲公司等三家高科技公司。这三家公司也被控为获得政府技术合同,向联邦顾问提供回扣。
在4月份的起诉书中,联邦政府宣称这三家公司结成同盟并向国有公司提供诸如酬金、佣金以及打折产品和服务等形式的回扣,而这些国有公司在政府软、硬件的采购过程中提供独立的咨询意见。
联邦政府表示,上述公司从90年代末期直至现在都存在虚假申报(false claims)的行为。
上述诉讼起初是由Norman Rille和Neal Roberts依据《虚假申报法案》的“告密者条款”(whistleblower provisions of the False Claims Act),向阿肯色州的小石城联邦法院提起的。
司法部表示,“告密者条款”规定,任何个人都可以代表美国政府提起诉讼,并获得一部分赔偿。而联邦政府能获得三倍于损失的赔偿,以及民事处罚。
IBM的发言人Fred McNeese说:“本公司并没有参与有关本次事件的诉讼中所提及的行贿、虚假申报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同时,McNeese表示,IBM的商业行为及商业政策完全遵循所有的法规和条例,这其中也包括与政府合同有关的法规。然而,他拒绝解释IBM为何在自认为无过错的情况下支付罚金。
普华永道的发言人David Nestor表示,普华永道全力配合此次调查,并与司法部达成和解协议。和解协议涉及的工作是由以前的咨询业务部实施的,而普华永道已于2002年10月出售了该业务部。
David Nestor在声明中说:“我们认为,本事务所完全没有从起诉书中被定性为‘回扣’的行为中获益。我们并不认为存在过错,但是我们选择达成和解,为的是避免发生诉讼费用、分散精力,以及消除结果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