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企业的委托,现就以下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 |
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佛山口岸发展有限公司清产核资审计
QT2014(SZ)XX009 |
二. 采购方式 |
询价 |
三. 项目性质 |
属于企业性资金 (非政府采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市国资委审定的采购方式确定专业中介机构,为委托人提供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服务。 |
四. 项目适用规范标准 |
采购过程的一切行为规范、执行标准及仲裁依据均按照《佛山市国资委选聘社会中介机构从事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审计等相关业务操作规程》及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准。 |
五.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 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财务审计经营范围和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供应商若为分公司或分所,须出具总公司或总所营业执照和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供应商须执业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工作失误、违法违规以及违反职业道德、执业规范等的不良记录。 |
六. 评审方法 |
平均价优先法 |
七. 获取《询价文件》时间及方式 |
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9月1日-2014年9月3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从本网站免费自由下载(见附件)。 |
八. 递交响应文件 |
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9月4日上午8:45-9:30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
九. 项目评审 |
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9月4日上午9:30开始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十. 澄清与修正通知 |
若本项目公布的文件有任何修改或更正通知时,均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在 “更正公告栏”上发布,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
十一. 委托单位及主管单位 |
主管单位: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
单位名称:佛山口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7-82209038 |
十二. 监督管理单位 |
单位名称: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0757-88332675 |
十三.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 陈小姐 蔡先生
电 话:0757-82368703 83209111 传真:0757-82368703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