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企业的委托,现就以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邀请合资格的供应商参与。
一.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佛山市三水高顿泰新热能有限公司清产核资
QT2014(SZ)XZ088
二.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三. 项目性质
属于企业性资金 (非政府采购)。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照市国资委审定的采购方式确定专业中介机构,为委托人提供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服务。
四. 项目适用规范标准
采购过程的一切行为规范、执行标准及仲裁依据均按照《佛山市国资委选聘社会中介机构从事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审计等相关业务操作规程》及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准。
五. 投标人准入资格
1.投标人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财务审计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企业资质:投标人必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投标人2013年营业收入不少于300万元;
4.佛山市以外的投标人须在佛山市内设立工商登记注册的分公司或分所;
5.投标人若为分公司或分所,须出具总公司或总所的营业执照及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6.投标人须执业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工作失误、违法违规以及违反职业道德、执业规范等的不良记录。
六. 公告时间
2014年4月22日-2014年5月12日
七.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八. 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一、领取采购文件与登记备案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4月22日-2014年5月8日(公休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二、现场领取须提供的资料:
领取采购文件进行投标登记审查时必须填写《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见附件),同时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两份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
1、营业执照副本;
2、分公司或分所参与本项目投标须同时出具总公司或总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总公司或总所公章);
3、企业资质证明: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4、分公司或分所营业执照副本(佛山市的供应商无须提供);
5、经审计的企业2013年度的财务报表。
注:
1.《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证书均可凭企业注册登记地市级公证处出具的有效公证书原件替代。
2.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登记备案及领取招标文件,对未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拒绝接收其文件。
九.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5月13日上午8:45--9: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4年5月13日 上午9:30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⑴
十. 项目评审
时间:2013年5月13日上午9:30开始
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 澄清与修正通知
若本项目公布的文件有任何修改或更正通知时,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以传真方式通知各已登记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更正公告栏上发布。
十二. 委托单位及主管单位
主管单位: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
采购人名称: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佛山市科利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邓先生 电话:0757-83033720、83389833
传真:0757-83033720、83389833
十三. 监督管理单位
单位名称: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岑小姐 电话:0757-88332640 传真:0757-88332640
十四.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先生 张小姐 服务窗口:第7号窗
电 话:0757-83209129 83209112 传真:0757-83209110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