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企业的委托,现就以下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
一. 项目名称:佛山市国有资产项目资产评估
项目编号:FSEP1012009X
二. 分包名称及分包编号:
分包一:佛山市铸造厂资产评估(FSEP1012009X01)
分包二:佛山市物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资产评估(FSEP1012009X02)
分包三:佛山市交通发展总公司资产评估(FSEP1012009X03)
三. 采购方式:询价
四. 项目性质:属于企业性资金 (非政府采购)。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市国资委审定的采购方式确定专业中介机构,为委托人提供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服务。
五. 项目适用规范标准:采购过程的一切行为规范、执行标准及仲裁依据均按照《佛山市国资委选聘社会中介机构从事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审计等相关业务操作规程》及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准。
六.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资产评估经营范围和能力;
2、分包一、分包二企业资质:供应商必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3、分包三企业资质:供应商必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和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颁发的土地评估资格证书;
4、供应商若为分公司,须出具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5、供应商须执业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工作失误、违法违规以及违反职业道德、执业规范等的不良记录。
七. 评审方法:平均价优先法
八. 公告时间及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公告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12月29日-2011年1月6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在公告期内从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自由下载(详见http://www.fsgp.cn)。
九. 递交响应文件
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1月7日上午8:45时-9:30时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政府采购中心
十. 项目评审
时间:北京时间2011年1月7日上午9:30时开始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政府采购中心
十一. 澄清与修正通知
若本项目公布的文件有任何修改或更正通知时,均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24小时,在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原公告栏和“更正公告栏”上发布,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各潜在投标人。
十二. 委托单位及主管单位
分包一:
委托单位:佛山市铸造厂 主管单位:佛山市中力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981123 传真:0757-83981123
分包二:
委托单位:佛山市物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主管单位: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757-83033889 传真:0757-83033889
分包三:
委托单位:佛山市交通发展总公司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980947 传真:0757-83980947
十二. 监督管理单位
单位名称: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0757-88332675 传真:0757-88332675
十三.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先生 蔡先生 服务窗口:第7号窗
电 话:0757-83209129 83209117 传真:0757-83209109
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