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网站头条  
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8月23—24日,佛山市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佛山考区)圆满完成。本次考试佛…(阅读全文)
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专职
                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于1995年,是佛山注册会计…(阅读全文)
 
 法律法规
 ◆ 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
 ◆ 省评协关于我省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收
 ◆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资产评估收费制度
 ◆ 中评协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收费管
 ◆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
 ◆ 商务部公布《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
信息内容页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非执业会员登记入会的紧急公告

发布时间:2010/3/10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会协[2009]51号,以下简称《办法》)已经中注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自201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加强对非执业会员的培训、监督和服务,保持和提升其专业胜任能力,《办法》规定: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的人员,入会时需经过相关测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办法》可登录我会网站查询http://www.gdicpa.org.cn)。
  在历年通过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员中,尚有部分人员未登记入会。为了进一步巩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果,避免未及时登记入会而导致考试成绩失效,我会特提请已取得全科考试合格证书尚未登记入会的考生,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且愿意加入注册会计师协会并接受非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的人员,尽快办理登记入会手续。
  为使会员管理制度平稳过渡,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超过5年或执业会员停止执业或被撤销、注销注册超过5年,在《办法》实施前尚未入会的人员,应在2010年12月31日前办理登记入会手续(请到当地市注协办理);2011年1月1日后办理登记入会手续的,按照《办法》规定,需经过相关测试。
  办理入会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登记表》;
  (二)身份证复印件;
  (三)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四)一寸蓝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姓名)。
  另外,我会自2009年8月1日开始非执业会员换证工作,目前尚有部分非执业会员未换证,请尚未换证的非执业会员尽快与当地市注协联系,并在2010年6月15日前将换证材料报送当地市注协。详情请登陆省注协网站“行业动态”—“省注协关于为非执业会员换发新证书的公告”查询。
  特此公告。
  
   2、各市注协联络表  
 
  二O一O年二月二十五日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8-2015 FSICPA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2008-2015 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Tel: 86-757-83939072 Fax: 86-757-83381285 Address: 佛山市禅城区东平二路3号滨海御庭1区4座2701 Email: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编号: 粤ICP备150797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