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外经贸资函〔2009〕18号
各区外经贸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统计局、工商局、国家外汇管理局佛山市中心支局辖内各支局:
现将省外经贸厅《转发商务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工作的通知》(粤外经贸资字【2009】252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今年我市联合年检采用网上年检和网上年检电子签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没有申领UBSKEY的企业采用普通登陆的方式登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
二、今年推进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年检报告书进行网上审核的工作,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三、联合年检数据录入截止日期为6月30日,各部门要敦促企业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数据的申报和部门的审核流程,防止系统关闭,企业无法申报。并于7月5日前向市报送相关的年检情况和数据。
市外经贸局
市财政局
市国税局
市地税局
市工商局
市统计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佛山市中心支局
二○○九年四月十日
附件:粤外经贸资字[2009]252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