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行业史料征集活动的通知》(会协〔2008〕48号)转发你们,请各市注协、各事务所按要求做好相关行业史的征集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请本市会计师事务所收集好本所参赛作品,于9月25日前交佛山注协。
二OO八年九月四日
1、 会协〔2008〕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