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文号:2007年第18号
广东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更名为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并已向省财政厅备案。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其分所应承担的所有经济法律责任。现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24号令)的规定,特此公告。
二OO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