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注协将于2022年9月15日起停用公共服务平台业务报告防伪报备功能,广州注册会计师协会电子报告中心同时停用。2022年9月14日前报备的业务报告仍可通过省注协网站进行查询验证。
二、各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和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7号)及财办〔2022〕32号文件要求,通过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报备。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尽快熟悉相关操作,在实际工作中用好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三、请各市注协共同做好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宣传推广工作,并督促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继续做好业务报备工作。
四、《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告防伪报备管理办法》(粤注协〔2016〕22号)及《广东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防伪报备系统报备员管理暂行办法》(粤注协〔2016〕134号)自2022年9月15日起废止。
联系方式:
省注协监管部,020-83063583、83063940、83063578。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