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会发现《佛山市产学研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审计》的招标项目的询价报价中,佛山市康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报价分别是该项目最高限价的88.8%和88.4%,违反了各事务所关于招投标报价不应低于最高限价90%的约定。为了维护约定的有效实行,我们将向第一次违反约定的事务所提出口头警告和行业通报,如果第二次再违反约定的,将被列为省市注协检查组重点检查单位。请各所自觉履行约定,以维护好行业的利益。
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00七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