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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商务局等5部门转发关于开展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8/21 17:21:17

禅城、南海、高明、三水区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发展规划和统计局,顺德区国税局: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等5部门关于转发商务部等4部门关于开展2015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粤商务资字〔2015〕26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15年起全国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以下简称联合年报)。各联合年报部门要严格按《通知》要求,依法行政、各司其责,在工作中加强协调和配合,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本地区联合年报工作顺利进行。

二、凡2014年12月31日前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获得法人资格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系统(以下简称联合年报共享系统,网址:http://lhnb.gov.cn),填报《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书》。

三、为提高企业申报联合年报有关信息的准确性,尽可能鼓励企业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代为填报年报数据,并可在10月15日前对错误、遗漏的信息进行更正。

四、对未按时、未如实申报年度报告或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联合年报各部门应密切沟通并按各自职能依法处理。

五、联合年报数据录入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各部门要敦促企业在截止日期前完成数据的申报和部门的审核流程,避免系统关闭。各区联合年报部门在10月21日前向市主管部门报送联合年报工作总结和分析报告。

佛山市商务局 佛山市财政局

佛山市国税局 佛山市地税局

佛山市统计局

2015年8月16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 游雅静,联系电话:83035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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