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规定》(粤注协〔2007〕7号)的有关规定,李莉等55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我会拟批准其成为注册会计师,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
本公示自即日起十日内有效。如有意见者请与我会会员部联系。联系电话:020-83391403;传真:020-83184285;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雅兰酒店9楼广东省注协会员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