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网站头条  
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8月23—24日,佛山市2025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佛山考区)圆满完成。本次考试佛…(阅读全文)
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专职
                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于1995年,是佛山注册会计…(阅读全文)
 
 法律法规
 ◆ 省政府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
 ◆ 省评协关于我省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收
 ◆ 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资产评估收费制度
 ◆ 中评协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收费管
 ◆ 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发布《资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
 ◆ 商务部公布《经营者集中审查办法》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
信息内容页

  佛山市国有资产采购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3/3/11 9:13:08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334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应委托人的要求,就下列项目的采购文件内容进行修正调整,具体如下:

1.  项目名称:珠海市海德贸易有限公司资产评估          项目编号:QT2013(SZ)XZ035

2.  修正调整内容:

 

修正涉及内容

原文件描述

修正调整后描述

1

P5-二、采购项目综合服务要求第2.13

3、核收评估费报价上限:10000元,在不超过报价上限的基础上,评估费用可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2]855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P8-重要须知事项前置表第10

10、核收评估费报价上限:10000元,在不超过报价上限的基础上,评估费用可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2]855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2

P46-3.3开标一览表

单项合计(元)

单项合计(元)

核收评估费报价上限

 

 

10000

3

P46-3.3开标一览表填表要求

填表要求:

5、本表中所涉及的报告提交时间均属于实质性条款,未能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者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填表要求:

5、本表中所涉及的报告提交时间、核收评估费报价上限均属于实质性条款,未能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者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上述所报价格不得超过该分项核收评估费报价上限,否则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7、核收评估费报价在不超过报价上限的基础上,可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2]855号文件要求进行报价。

 

3.  原采购文件中所有涉及以上内容之处均作相应的修改,其它内容及投标时间均不变。

4.  联系方式:

委托人:珠海市海德贸易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757-83980949 传真:0757-83980949

采购代理机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先生    服务窗口:第7号窗    联系电话:0757-83209129  传真:0757-83209110

特此公告。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338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8-2015 FSICPA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2008-2015 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Tel: 86-757-83939072 Fax: 86-757-83381285 Address: 佛山市禅城区东平二路3号滨海御庭1区4座2701 Email: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编号: 粤ICP备150797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