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企业的委托,现就以下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报价。
一. 项目名称:佛山市华洋实业公司属下企业与佛塑股份公司往来款专项审计
项目编号:FSEP1011002T
二.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 项目性质:属于企业性资金 (非政府采购)。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市国资委审定的采购方式确定专业中介机构,为委托人提供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审计服务。
四. 项目适用规范标准:采购过程的一切行为规范、执行标准及仲裁依据均按照《佛山市国资委选聘社会中介机构从事企业国有资产评估审计等相关业务操作规程》及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为准。
五.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非联合体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专项审计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2.供应商必须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执业证书;
3.供应商若为分公司,须出具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4.供应商须执业信誉良好,最近三年没有重大工作失误、违法违规以及违反职业道德、执业规范等的不良记录。
六.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七. 公告时间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
公告时间:北京时间:2010年11月23日- 2010年12月01日(公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详见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fsgp.cn)。
八. 递交响应文件
时间:2010年12月02日上午8:45时-9:30时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政府采购中心
九. 项目评审
时间:2010年12月02日 上午9:30时开始
地点:佛山市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6楼政府采购中心
十. 澄清与修正通知
若本项目公布的文件有任何修改或更正通知时,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传真方式通知已登记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原公告栏和“更正公告栏”上发布。
十一. 委托人单位
单位名称:佛山市华洋实业公司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83981123 传真:83981123
十二. 监督管理单位
单位名称: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谭先生 电话:88332675 传真:88332675
十三. 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名称: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六楼
联系人:张先生 蔡先生 服务窗口:第7号窗
电 话:0757-83209129 83209118 传真:0757-83209109
佛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0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