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丁可
虽然上市公司整体执行新会计准则情况比较乐观,但财政部会计司通过逐日盯市、逐户分析和实地调研,以及对2007年年报的全面深度分析,发现少数公司存在违背会计准则操纵利润的迹象。
通过控股股东豁免债务方式实现债务重组利得,扭亏为盈,避免摘牌是其中的一种重要方式。比照上市公司2007年年报, *ST新天、ST金瑞的情况与财政部会计司的认定相当匹配。
截至2007年12月29日,ST新天因原料收购和偿付公司银行利息等原因向控股股东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的借款余额为1.23亿元。同日,新天集团决定豁免ST新天所欠其债务中的1.2亿元。ST新天2007年年报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73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3亿元,如果没有1.2亿元债务重组利得,ST新天将因为连续三年亏损而暂停上市。
与此类似的还有ST金瑞,该公司2007年12月24日与控股股东青海省金星矿业有限公司签订《债务重组协议》,金星矿业同意免除ST金瑞对其3720万元债务中的2500万元。由此,ST金瑞2007年扭亏实现净利润222.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462万元),避免摘牌。
除了通过控股股东豁免债务操纵利润,财政部会计司还认定个别公司2007年度通过接受母公司较大金额捐赠实现扭亏为盈,同样有利润操纵嫌疑。ST安彩实现盈利的手段与财政部会计司所述极为相似。
ST安彩2007年12月10日与第一大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资产赠予协议》,河南投资集团向公司无偿赠予安彩液晶显示器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15%股权和一批贵金属制品,ST安彩由此获得20357.15万元收益,助力公司2007年实现净利润2122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6亿元)。
此外,财政部会计司还发现,极少数公司在2007年度转回了已确认的长期资产减值损失,调增2007年度利润,而根据新会计准则规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允许在以后期间转回。
除了操纵利润,财政部会计司在实地调研中还注意到,少数上市公司财务报表格式随意性较大,部分公司报表附注披露的信息不够充分,一些公司没有按照新准则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少数公司对企业会计准则理解有误导致会计处理存在偏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