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网站头条  
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8月23-25日,佛山考区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顺利举行。据统计,2024年佛山考…(阅读全文)
“绿美佛山 行业在行动”主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委关于深入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阅读全文)
 
 注协公告
 ◆ 关于行业信息化供应商信息的公告
 ◆ 关于非首次报名人员更换照片的特别提
 ◆ 佛山考区注册会计师考试常见问题解答
 ◆ 2024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佛山考
 ◆ 关于领取202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
 ◆ 转发广东省高院发布的管理人名册补录
 ◆ 转发:2023年CPA考试交费将于6月30日
 ◆ 2023年CPA考试报名将于4月28日20:00
 ◆ 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
 ◆ 2023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佛山考
信息内容页

  上市公司变更会计政策须提前公告

发布时间:2007/10/15

上市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应该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董事会决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深交所2007109日发布并施行的《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7——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上市公司不得利用会计政策变更和会计估计变更操纵利润、所有者权益等财务指标。
     同时,上市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对定期报告的净利润的影响比例超过50%,或导致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提交专项审计报告并在定期报告披露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来源: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08-2015 FSICPA All Right Reserved. 版权所有 2008-2015 佛山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Tel: 86-757-83939072 Fax: 86-757-83381285 Address: 佛山市禅城区东平二路3号滨海御庭1区4座2701 Email: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备案编号: 粤ICP备150797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