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禅城区资产清查中介服务机构资格采购项目
的变更通知
(项目编号:0658-0701SZTC5119)SZTC-5119001
各供应商:
应采购人要求,就禅城区资产清查中介服务机构资格采购项目谈判文件中有关内容修改通知如下:
一、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邀请函”第2点“采购内容、数量及要求”:
包号 | 项目内容 | 资产总值(单位:万元) |
1 | 24个单位资产清查 | 16,525.00 |
2 | 31个单位资产清查 | 34,210.32 |
3 | 29个单位资产清查 | 29,730.90 |
4 | 16个单位资产清查 | 58,386.60 |
5 | 15个单位资产清查 | 35,918.00 |
6 | 18个单位资产清查 | 29,081.00 |
现更改为(按包号的最高限价金额大小排列):
包号 | 项目内容 | 资产总值(单位:万元) | 原包号 |
1 | 29个单位资产清查 | 29,730.90 | 3 |
2 | 16个单位资产清查 | 58,386.60 | 4 |
3 | 15个单位资产清查 | 35,918.00 | 5 |
4 | 18个单位资产清查 | 29,081.00 | 6 |
5 | 31个单位资产清查 | 34,210.32 | 2 |
6 | 24个单位资产清查 | 16,525.00 | 1 |
谈判文件与之对应的内容做相应的变更。
二、谈判文件第一章“谈判邀请函”第3点“合格供应商的准入资格”第4项规定:供应商必须是2006年3月31日前注册成立,且现有专职从业人员20人或以上(须提供社保证明,离退休人员须提供任职证明材料),其中专职注册会计师人数8人或以上;
现更改为:供应商必须是2006年3月31日前注册成立,且现有从业人员20人或以上,其中注册会计师人数5人或以上。
三、原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07年4 月17 日9 时00分起至2007年4月23 日11时30 分(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现更改为:购买谈判文件时间:2007年4 月17 日9 时00分起至2007年4月25 日11时30 分(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四、原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2007年4月24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至2007年4月2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止;
现更改为:接收谈判响应文件开始和截止时间:2007年4月26日9 时00 分(北京时间)至2007年4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止。
五、原谈判开始时间:2007年4 月24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现更改为:谈判开始时间:2007年4 月26日9 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