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和《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注册管理规定》(粤注协[2007]7号)的有关规定,胥春等76人符合注册会计师注册条件,我会拟批准其成为注册会计师,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见附表)。
公示时间10天,如有意见请向我会会员部反映。联系电话:020-83391403;传真:020-83184285;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6号雅兰酒店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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