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部署,近期即将由省法院出台有关规定统一编制全省的破产管理人名册(考试仍可能是重要程序),因此,本院的破产管理人名册编制工作将可能并入全省的统一编制工作,不再单独进行,请各已预报名及未报名的中介机构关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及本院的有关公告。请各计划申报入册的中介机构认真做好准备工作,有关向本院报名、考试等工作暂停进行。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