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计师事务所、分所:
根据上半年业务报备情况,为了规范和提高我市网上业务报备资料的填写,防范错报、漏报,统一规范我市业务报备封面的填写格式,从2014年7月1日开始,请各所在报备时注意以下报备要求:
一、审计报备中,根据报告的内容,按照审计项目的10个细分项目分别进行报备;
二、在审计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备中,必须填写“专项审计名称”栏目,凡是不填写的一律不予审核;
三、事务所在报备过程中须保证数据的正确填写,特别是资产总额、营业收入等数据,填写时是以万元为单位,在报备时注意反复校对;
四、“应收业务费”栏目的填写必须真实,应与业务约定书的约定业务收费金额和收费发票的金额相符(如果是集团签约或多项业务签订的约定书,总收费金额必须分配单位或项目填报,分别报备的汇总金额应与业务约定书的约定业务收费金额和收费发票的金额相符)。
201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