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辖内各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做好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以下简称年检)工作,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进一步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参检手续,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效率,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工作继续鼓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代理外商投资企业年检数据报送手续,提倡“谁审计、谁报送”的年检方式。
二、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年检信息包括2011年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外汇部分)信息登记表、经审核的2011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确认表、2011年末资产负债表、2011年度利润表以及2011年度审核报告。其中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确认表取代原外汇收支情况表,表样及填表说明见附件1。对于通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代申报年检信息的企业,外汇局暂不要求其提供纸质材料。
2012年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外汇部分)已改用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确认表,参检企业或代申报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可直接登陆外汇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直投系统),或由商务部联合年检网站链接至外汇局直投系统填报上述信息。相关信息将由外汇局数据交换至商务主管部门,参检企业或代申报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无需在商务部联合年检系统中重复报送外汇部分数据。
2012年年检信息已上挂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afesvc.gov.cn),请各会计师事务所登录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常用下载——2012年外商投资年检专题(不定期更新)进行客户端软件、年检登记表、用户手册的下载及年检相关文档的查询。年检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佛山市中心支局及辖内各支局联系。
外汇局年检联系电话:
国家外汇局佛山市中心支局:83281715、83288230;
国家外汇局顺德支局:22209196、22209231、22209623;
国家外汇局南海市支局:86226037、86223161;
国家外汇局三水市支局:87797030、87797029;
国家外汇局高明市支局:88886062、88881710。
附件1:
外商投资企业外方权益确认表
编制单位: |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人民币元 |
指标 |
期初数 |
期末数 |
一、外方投资者实际出资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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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外方实到注册资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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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方享有的公积金及留存收益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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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资本公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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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盈余公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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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未分配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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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已分配但尚未汇出的外方股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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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外汇账户余额(含经常项目及资本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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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
1、本年度已汇出外方利润金额为:___ 元。 |
2、对外担保本年新增担保金额___美元,本年减少担保金额___美元,年末余额___美元。 |
填表说明:
1、“外方投资者实际出资金额”:截至2011年底包括外国投资者投入外汇、跨境人民币、无形资产、实物等各类形式的出资资本及购买中方股权形成的外国资本,以及企业以应付外方股东利润、企业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已登记外债(可含利润)转增的资本,以及吸收的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额。外方溢折价投入的资本也记入本项目。
数据来源为:企业验资报告。
2、“其中:外方实到注册资本”:外方投资者实际出资部分中计入注册资本部分金额。
数据来源为:企业验资报告。
3、“外方享有的公积金及留存收益额”:按股权或约定比例计算外方所有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
数据来源为: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栏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数乘以外方所占的股权或者约定比例。
4、“已分配但尚未汇出的外方股利”:企业已宣告分配但尚未支付给外方的现金股利。
数据来源为:企业台账。
5、“外汇账户余额(含经常项目及资本项目)”:截至2011年底企业在外汇指定银行的外币存款合计数。
数据来源为:外汇账户的余额对账单。
6、“本年度已汇出外方利润金额”:企业当年已支付给外方的现金股利金额。
数据来源为:企业台账。
7、“对外担保本年新增担保金额”:经外汇局核准的向境外机构提供的对外担保数。
数据来源为:企业台账。
8、本表的填报币种为人民币元(除对外担保金额外),折算汇率可参照各种货币对美元和人民币折算率表(附)。
9、表中所有项目均为必填,为零的须填写“0”,不能为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