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辖内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高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效率,简化外商投资企业参检手续,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1年外商投资企业外汇年检工作的有关要求,现通知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应通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办理2011年外汇年检,并由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信息系统会计师事务所端口报送外汇年检信息;
二、各会计师事务所为企业办理2010年度审计时应增加为企业审核外汇年检信息并负责向外汇局报送企业的外汇年检信息事项。
特此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佛山市中心支局
二0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