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注协、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注协对财办会{2010}2、3、4号文的征求意见通知转发给你们,由于时间紧迫,请尽快组织讨论,把意见直接电邮至中注协。
省注协 2010-2-8
附件:
各地注协:
目前,全国会计师事务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进入整改落实阶段,财政部正在对《关于征求<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意见的函》(财办会[2010]2号)、《关于征求<财政部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合伙组织形式暂行规定>意见的函》(财办会[2010]3号)、《关于征求科学引导小型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发展暂行规定意见的函》(财办会[2010]4号)等3个文件广泛征求意见。
请各地协会登录财政部网站,进入“通知公告”栏目,下载上述3个文件,采取快捷方式广泛征求事务所意见,并将反馈意见汇总整理后,于2010年2月10日前以电子文档形式反馈至中注协办公室。
联系人:马 圆
联系电话:(010)88250078
电子邮箱:mayuan@cicpa.irg.cn
感谢支持!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二O一O年二月五日